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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
发布时间:2012年09月19日 00:00    作者:    点击:[]

(2004年3月24日·济大党字[2004]15号)

为贯彻落实“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十六大精神,按照新形势、新任务的要求,进一步做好我校发展党员工作,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和《中国共产党发展党员工作细则(试行)》以及上级有关文件,本着既严格履行程序,又便于开展工作的原则,对《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几项具体规定(试行)》进行修改,制定《中共济南大学委员会关于发展党员工作的若干规定》。

一、发展党员工作的基本方针和原则

1、发展党员工作要按照“坚持标准,保证质量,改善结构,慎重发展”的方针,有领导、有计划地进行。

2、发展党员必须坚持入党自愿和个别吸收的原则,本着积极而慎重的态度,成熟一个,发展一个,禁止突击发展,反对关门主义。

3、发展党员要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规定,坚持标准,保证质量,及时把那些具备党员条件、符合“三个代表”重要思想要求的优秀分子吸收到党内来,不断壮大党的力量。

4、发展党员要注意不断改善党员队伍的年龄、文化和分布结构。注重在教学、科研、管理第一线和高知识群体中发展党员。注意做好发展妇女党员工作。

5、在保证质量的基础上,按照“一、二年级积极发展,三年级稳步发展,四年级适度发展”的原则,加大发展学生党员工作力度,把一大批优秀青年学生凝聚到党的队伍和事业中来。

6、发展党员要严格履行入党手续,各级党组织要加强领导和监督。对发展党员工作中出现的违纪现象,要严肃查处。

二、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和教育

(一)申请入党

7、党组织要通过积极宣传党的政治主张和深入细致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党外群众对党的认识,不断扩大要求入党的积极分子队伍。特别是在大学生中发展党员,要从入学开始对他们进行教育,通过入学教育、学生军训、团组织活动等多种形式,耐心教育,热情引导,早选苗、早培养。

8、写入党申请书,是申请人向党组织表达自己的入党愿望和决心,是一件十分严肃的事情。申请人要认真学习党章和有关党的基本知识,树立正确的入党动机。入党申请书一般有以下基本内容:(1)对党的认识和为什么入党;(2)个人成长经历和思想、学习、工作等方面的情况;(3)对待入党的态度和决心;(4)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职业及政治历史情况;(5)其他需要向党组织说明的问题。

9、对初次递交入党申请书的同志,党支部要及早安排人审阅申请书,并与申请者进行谈话,了解申请入党人的基本情况,肯定其入党要求,帮助其明确努力方向,指导和帮助其学习党的基本知识和基本理论,端正入党动机。

(二)确定入党积极分子

10、选拔确定入党积极分子,要扩大民主,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的意见。确定教工入党积极分子,要在本单位党员和群众代表范围内对申请入党人员进行推荐;确定28岁以下的青年学生为入党积极分子,要经过团组织推荐。正常情况下,推荐票数达不到半数以上的,不能确定为入党积极分子。然后再召开支委会或支部大会,根据推荐情况以及本人的现实表现等,研究确定是否列为入党积极分子。

11、党支部要及时指定一至两名正式党员为入党积极分子的培养联系人。其任务是:(1)了解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学习、工作情况,帮助其发扬优点,克服缺点,端正入党动机;(2)向党小组、党支部汇报入党积极分子的有关情况,并提出培养意见;(3)在入党积极分子符合入党条件时,向党小组、党支部提出将其列为发展对象的建议。

12、各基层党支部要将确定的入党积极分子名单和确定时间及时报分党委备案。

(三)组织培养

13、党组织要坚持把思想建设放在首位,重视和加强对申请入党人和入党积极分子进行马克思列宁主义、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的教育,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基本路线教育以及党的优良传统和作风的教育,使他们懂得党的性质、纲领、指导思想、宗旨、任务、组织原则和纪律,懂得党员的义务和权利,懂得党内生活的准则,帮助他们端正入党动机,自觉用“三个代表”重要思想指导和检验自己的思想和行动,确立为共产主义事业奋斗终身的理想和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信念。

14、要把培养教育贯穿于党员发展全过程,努力提高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政治素质。教育要有组织、有计划地进行,要密切结合申请入党人和入党积极分子的思想、工作实际,形成工作制度。要以班级党章学习小组、学院党校和学校党校三级培养教育机制为主体,发挥“两课”教育优势,加强思想政治教育进网络、进社区、进社团工作,组织“三下乡”、青年志愿者活动、挂职锻炼等社会实践活动,形成多层次、多渠道教育培训体系。

15、党支部每季度召开一次入党积极分子培养联系人会议,分析入党积极分子思想状况,提出培养措施。坚持吸收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组织的有关活动,注意给他们交任务,压担子,有意识地锻炼他们。

16、培养联系人每月与入党积极分子进行一次面对面谈话,及时了解情况。每半年对积极分子进行一次全面考察,考察结果要及时填入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录表中,要写明入党积极分子的主要优缺点,意见要写实、简洁、准确。

17、学校党校负责教工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学院党委、研究生处党委负责学生入党积极分子集中培训,对积极分子进行党的基本理论、基本路线和基本知识的系统教育。集中培训时间一般不少于40学时,培训内容以《中国共产党章程》为主。培训结束后,要进行考试,考试不合格的,一般不能作为发展对象。学校党校要对二级党校的培训情况进行检查,并进行业务指导。

18、入党积极分子要联系自己的思想、工作和学习实际,定期向党组织汇报思想。培养联系人要认真审阅思想汇报材料,并提出意见和要求。

19、要做好调入、调出党支部入党积极分子有关材料的接转。入党积极分子调动工作或毕业时,党支部要将材料转给调入单位的党组织。对外单位调来的入党积极分子,尤其是新生入党积极分子,党支部要抓紧了解情况,及时核实材料,派专人谈话,指定培养联系人。

三、发展对象的确定与报审

20、入党积极分子经过党组织一年以上的培养教育,基本具备党员条件,由培养联系人建议,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确定列入近期发展计划。

21、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确定列入近期发展计划后,党支部要进一步广泛征求党内外群众对人选的意见。教职工应征求本单位及有关部门人员的意见,学生要征求班级党员和学生的意见(征求意见人数一般不少于班级人数的二分之一),还要征求部分任课教师的意见。要注意征求意见的广泛性和代表性。征求意见采取个别谈话或无记名填写征求意见表的形式。

22、综合政治审查。政审的内容包括:发展对象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本人的政治历史情况和在重大政治斗争中的表现,包括在“文革”期间、89年春夏之交政治风波和与“法轮功”邪教组织斗争中的表现;家庭成员和主要社会关系的政治历史情况。政治审查的基本方法是:同本人谈话,查阅有关档案材料,找有关单位和人员了解,以及必要的函调或外调,政治审查情况要形成政审综合材料。凡没有经过政审的,不能发展入党。

23、公示。要将拟定的发展对象进行公示。教工发展对象采用网上公布、会议通报或书面通知的形式向群众公示,学生发展对象采用网上公布、张贴公告的形式向群众公示。公示公告标题统称“***党支部关于***同志列为党员发展对象的公示”,内容主要包括姓名、性别、单位(班级)、职务、确定入党积极分子的时间等基本情况。公示时间一般为3-5天。各级党组织对群众反映的问题,要进行认真调查、核实、处理。

24、指导写个人自传。党支部指导拟定发展对象写个人自传,自传要着重写明个人思想认识过程:(1)实事求是地叙述在党的教育培养下成长的过程和对党的认识过程;(2)在重大事件中的表现和认识;(3)对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态度;(4)在学习、工作等方面的表现;(5)自身存在的不足和努力方向。

25、确定发展对象。根据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情况、综合政审情况、公示情况等,经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报分党委审查同意。

26、向组织部报审发展对象。报审材料主要包括以下内容:(1)发展对象呈报表;(2)入党申请书;(3)个人自传;(4)政审材料;(5)征求群众意见和公示情况;(6)优秀团员入党推荐表;(7)入党积极分子考察记录表。

27、组织部预审。组织部、组织员办公室召开预审会,对发展工作程序及有关情况集中审核,将预审意见及时通知分党委。

四、预备党员的接收

28、确定入党介绍人。介绍人要由两名正式党员担任,可由发展对象自己约请,也可由党支部确定,一般由培养联系人担任。入党介绍人的主要任务是:(1)认真分析、全面评价被介绍人的政治觉悟、思想品质、工作表现和其他方面的情况,认真填写介绍人的意见;(2)指导被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3)向支部大会负责地介绍被介绍人的情况;(4)被介绍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继续对其进行教育和帮助。

29、填写《入党志愿书》。入党介绍人应对发展对象进行党的基本知识和对党忠诚老实的教育,详细说明填写《入党志愿书》的目的、意义和各栏目填写的要求。发展对象要严肃认真、实事求是地逐项用钢笔填写。党支部对《入党志愿书》和有关材料进行认真审查,然后再提交支部大会讨论。

30、召开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发展党员必须经过支部大会讨论通过,具体程序是:(1)发展对象宣读《入党志愿书》(汇报自己对党的认识、入党动机、本人履历、现实表现、家庭和主要社会关系情况,以及需向党组织说明的其他问题);(2)入党介绍人介绍发展对象的情况并对其能否入党表明意见;(3)支委会向支部大会报告对发展对象的审查情况以及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和公示的情况;(4)与会党员对发展对象是否符合党员条件充分发表意见;(5)举手或无记名投票表决。赞成人数超过应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半数,才能通过接收为预备党员。因故不能到会的正式党员向支部提出书面意见的,应统计到有效票数内;(6)宣读并通过支部大会决议。

填写《入党志愿书》中的支部大会决议时,要写明支部大会对发展对象的基本评价,申请人的主要优缺点,应到会和实到会有表决权的正式党员的人数,对申请人能否被接受为预备党员的表决结果(赞成、不赞成和弃权的票各有多少)以及通过决议的日期等。

分党委要派员列席接收预备党员的支部大会,并在支部大会记录上签字。支部大会讨论两个以上的人入党时,必须逐个讨论和表决。

31、组织员谈话。教工发展对象由校党委组织员办公室组织谈话,学生发展对象的谈话由分党委负责安排。要对申请人作进一步的了解,帮助其进一步提高对党的认识。谈话内容主要围绕以下几个方面:(1)申请人对党的认识(党的性质、指导思想、宗旨、目标、组织制度等);(2)入党动机;(3)党员的权利和义务;(4)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的学习掌握情况;(5)对一些现实问题的认识等。谈话后,组织员要认真负责地将意见写在《入党志愿书》的有关栏目中,明确向党组织提出同意或不同意发展的建议,并签名盖章。

32、党委审查、审批。分党委对发展教工党员进行审查,校党委审批。校党委授权学院党委、研究生处党委对发展学生党员进行审批。在审批预备党员时必须按照民主集中制原则集体讨论决定,将审批意见填写在《入党志愿书》上,注明预备期的起止时间。党委对预备党员的审批一般不得超过三个月。审批结果要及时通知有关党支部,党支部应及时通知本人并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对未批准入党的,也要通知党支部和本人,做好思想工作。

33、预备党员宣誓。申请人被批准为预备党员后,必须面对党旗进行宣誓。分党委或党支部应及时组织入党宣誓仪式。宣誓会场布置要庄严,会场的正面正中悬挂党旗。

34、预备党员材料的保管。预备党员被批准后,教工和学生的《入党志愿书》等所有入党材料,分别由校党委组织部、分党委负责保管。未被批准为预备党员的入党材料,退回分党委保管。

五、预备党员的教育考察和转正

35、分党委应及时将新党员编入党支部和党小组,并指派专人对其继续进行培养教育和考察,预备期满,应及时讨论能否按期转正。

36、进一步教育和考察。党支部要对预备党员进行认真的教育和考察,通过听取本人汇报、个别谈话、分配一定的社会工作等方式,使他们进一步端正入党动机,增强党性,自觉按照党员标准严格要求自己。每学期对预备党员进行一次全面考察了解,发现问题及时教育帮助,将考察意见填写在《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的有关栏目中。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要定期以书面形式向党组织汇报自己的思想、学习和工作等方面的情况,自觉接受党组织监督,努力解决思想上入党的问题。

37、预备党员转正。预备期满时,个人应主动提出转正申请。转正申请一般应包括以下主要内容:(l)本人简况,何时被批准入党,何时预备期满;(2)预备期内的表现,对照党员条件和入党时党组织指出的缺点和不足,谈自己的认识和改正情况,明确努力方向。

38、支部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其程序为:(1)本人宣读转正申请书,汇报预备期间的表现;(2)党支部报告对预备党员的考察情况;(3)党员充分讨论、表决决定。根据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的表现,具备党员条件的,按期转正,不具备党员条件,需进一步教育和考察的,可延长一次预备期,延长时间不能少于半年,不能超过一年。不具备党员条件的,应取消其预备党员资格。支部决议中应说明预备党员在预备期间对党内外群众所提意见的改正情况和态度,以及出席支部大会的正式党员数、赞成人数、反对的人数和弃权的人数。

39、党委审批。审批预备党员转正的权限和要求,与审批预备党员相同。

40、材料归档。教工预备党员转正后,《入党志愿书》等有关材料,由组织部存入本人人事档案。学生预备党员转正后,材料由分党委存入本人档案。取消预备党员资格的,《入党志愿书》等材料也要存入本人档案。

六、发展党员工作的领导与监督

41、发展党员是加强党的建设的基础性工作,各级党组织要切实加强领导和具体指导。要充分认识做好发展学生党员工作的战略意义和现实意义,把这项工作作为最重要的任务来抓。

42、在学校党委统一领导下,有关部门密切配合,齐抓共管。坚持校党委、分党委、党支部三级分工负责制,学生党员发展工作主要由分党委和党支部负责,落实发展党员责任制度。

43、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各基层党支部都要结合实际情况,科学制定发展党员工作规划和年度计划,对培养计划、工作步骤、发展进度做出明确安排,并及时进行总结。各分党委要在每年年底将本年度发展党员工作总结和次年发展计划报校党委组织部。组织部要加强宏观指导,认真审查把关,每年年底进行检查,定期向学校党委报告。党委组织部、各分党委要经常深入基层,了解、研究发展党员工作中的新情况,帮助解决工作中的实际问题。

44、坚持德才兼备和专兼结合的原则,建立一支综合素质高、数量充足、专兼结合的学生党建与政工队伍。加强对基层党务工作者的培训,提高做好发展党员工作的能力和水平。

45、严格执行发展党员工作责任追究制度,对违反规定吸收党员,突击发展党员,弄虚作假,致使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进入党员队伍的,或因工作不力,贻误发展党员工作的,对有关责任人要严肃批评,直至给予纪律处分。

附:发展党员工作程序图

2004年3月24日

发 展 党 员 工 作 程 序 图

1、申请人向党支部递交入党申请书,党支部派人与其谈话,列入培养计划


14、党支部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2、经民主推荐、团员推荐,党支部确定入党积极分子,指定一至二名联系人


15、党委组织员与发展对象谈话


3、党支部、联系人进行培养教育,并定期考察,填写《积极分子考察记录表》


16、分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对教工发展对象进行审查,校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批;学院党委、研究生处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对学生发展对象进行审批


4、入党积极分子参加党校培训,培训合格,发放证书


17、组织部在学生《入党志愿书》上加盖学校党委授权章


5、培养联系人建议,党小组提名,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确定是否可以列入近期发展计划(教工发展对象要在分党委审查同意后,向组织部报批)


18、分党委通知党支部与预备党员谈话,将预备党员编入党支部参加组织生活


6、征求党内外群众意见


19、做好材料保管工作


7、对拟定发展对象作政治审查,形成政审综合材料


20、组织预备党员参加入党宣誓仪式


8、对拟定发展对象进行公示


21、党支部填写《预备党员考察记录表》,并对预备党员进行继续教育和考察



9、指导拟定发展对象写个人自传


22、预备期满一年,预备党员向党支部提交转正申请报告


10、支委会(不设支委会的召开支部党员大会)集体讨论确定发展对象


23、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讨论预备党员转正,并填写支部大会决议


11、组织部对发展对象进行预审


24、分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审查教工预备党员能否转正,校党委召开常委会会议审批;学院党委、研究生处党委召开委员会会议审批学生预备党员能否转正


12、确定入党介绍人,填写《入党志愿书》


25、党支部在党员大会上宣布审批结果,并告知党龄从转正之日算起


13、党支部召开接收预备党员大会


26、组织部、分党委及时将入党材料归入本人档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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